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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油鐵馬道場地借用申請表

  • 發布單位:觀光工程科

申請場地借用應注意事項:

  • 嘉油鐵馬道場地借用只受理機關、學校、團體、法人或自然人用於體健活動、公益性活動或節慶活動之申請。
  • 申請單位須以公文檢具本申請表(蓋妥戳章)於活動一週前(含假日)郵寄、傳真或e-mail至本府觀光新聞處觀光工程科申請。
  • 申請單位提出申請後,請務必另電話確認是否已受理收件。
  • 申請預約登記後七日內(不含假日),本府回覆受理情形。
  • 預約登記日期確定後,倘必須取消時,務必於活動前二天電話告知受理單位取消預約。
  • 活動主辦單位請依據活動預估人數(約100人以上,且距離超過1公里),妥為規劃各項必須設施之設置地點與數量,包含救護人員、救護站及流動廁所等。
  • 活動主辦單位請自行辦理活動保險並指派適當人力加強安全維護工作,並須維持自行車道通行與環境安寧,違者依相關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 活動完竣後申請單位應主動將活動場域環境清理及將申請之接電管纜線予以復原,如因活動因素致場地設施損壞,申請單位應負責僱工修復(含修繕費用)。

倘活動當日場地有二個以上單位申請,以最先登記申請且獲同意者優先使用。